什麼是電子簽章立法委員邀請產業界共同召開記者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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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12.5K | 回復0 | 2024-3-1 18:48:23 來自手機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



記者陳仁忠/台北報導
什麼是電子簽章《電子簽章法》自民國九十一年施行,迄今已二十多年,然法規並未隨科技進展而與時俱進。時至今日,傳統的紙本簽名仍普遍充斥國人的日常生活。科技快速進步,智慧政府不該再只是口號,今日由立法委員葛如鈞、吳宗憲、徐巧芯邀請產業界夥伴共同召開「政府是不是還在撥接?大膽擁抱電子簽章吧!」記者會,盼政府與執政黨,積極作為,共同支持修法,大膽擁抱電子簽章吧!並籲請支持葛如鈞、吳宗憲共同提案的《電子簽章法》草案,讓我們的法律盡快跟上科技的腳步。
葛如鈞委員指出,目前正在施行的《電子簽章法》已是近22年前的產物,22年當中,全球科技歷經許多突破性發展,但是《電子簽章法》卻彷彿被放進時空膠囊,亙古不變。試問行政院,這22年來是忘記有電子簽章了,還是害怕想起來?根據數位部資料顯示,《電子簽章法》上路至今,中央政府仍有高達26個機關,以行政命令排除電子簽章適用,行政院也名列其中,更遑論其他各機關,也在排除適用清單中。對此,29日通過行政院的版本,竟還要再授予三年緩衝。對此,葛如鈞、吳宗憲委員共同提案的版本特別強調,只給政府部門一年的緩衝期。全國民眾已等22年,不該讓民眾一等再等! 此外版本中也要求主管機關,必須就電子簽章應用情形,辦理國際法規與市場需求調查或研究,每年向社會大眾公布。
吳宗憲委表示,民國91年的電子簽章法是立基於撥接的時代,如今已經從5G要邁入6G的時代,我們的法規應該盡可能跟上科技。數位簽章加上憑證將比手動簽名更足以可信,風險也更低。國內還有眾多法律要求民眾親自簽名,期待電子簽章法修法後,逐步來調整這些規範。
徐巧芯委員認為,現行公部門的眾多服務仍然因為需要驗證申請者為本人,或者確認簽名為本人親簽,而需要親自到場辦理,造成許多公部門大排長龍,便利性實在待強化。電子簽章法此次的修法中提到「符合規定的數位簽章簽署電子文件,推定為本人簽署」相當重要,相信未來公部門對於電子簽章的普及運用後,將會更加便民。此外,公部門廣泛使用後,漸進推展到私部門,提供民眾更多的便利性及接受度。
凱鈿行動科技數位化企業流程事業群張博瀚總經理分享指出,現行電子簽章服務,除了筆跡外還有電子軌跡紀錄,其中包含簽署時間點、IP位址、Email等,並且搭配Email OTP來使用,以提升安全性(更進階還可以搭配工商憑證或是自然人憑證)。此外,也可採取視訊方式,由視訊帶出電子文件以完成簽署,全程同步錄影。過去紙本常用的騎縫章,則可採用數位憑證以保護文件完整性。我們相當期待此次的《電子簽署法》修法,將有助於產業規範各自的簽署需求,並期待可以讓民眾更加了解電子簽章及相關的資訊安全,並且逐步體驗到電子簽章的便利性。
LeadBest Consulting Group共同創辦人暨數位長王志清認為,電子簽章的市場技術成熟,未來的普及運用相信會促進產業發展。呼籲不要再只限於公務機關核發的憑證,否則產業應用實在相當受限。並且,期待區分電子簽章、數位簽章,甚至是權威機構核發憑證等的分級機制,將此產業端的應用會更加普及。
全球科技發展突飛猛進,從 Nokia 3310(2000)、黑莓機行動電話(2002)、第一代iPhone (2007),到現在iPhone15(2023),甚至Vision Pro(2024),不難想像,AI時代下,效率是相當寶貴且具價值的。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去年公布的「2023年IMD世界數位競爭力調查評比」,台灣在當中整體排名第9,在亞洲國家中,落後於新加坡與韓國,進一步探究各分項,發現科技面上,我們在法規架構(Regulation framework)上只排第16名,表示當我們要與其他國家在數位競爭力上一較長短時,政府法規卻不夠完善、先進。這次《電子簽章法》只是啟動修法的第一步,後續我們將逐步完善數位世界的相關法規,讓法規架構成為國家在數位競爭上的助力而非阻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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