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兩項成本在台電的核電成本上一直未反映出來:(一)核廢料永久處置的成本。根據今年1月份美國資誠會計師事務所(Price Waterhouse Cooper - PWC)的核電廠會計成本指引,由於核廢料永久儲存的的方式無法確定,所以目前核電成本沒有計入最終處置的成本。這筆費用將來就只能目前由政府支出,也就是全民買單。(二)萬一發生核災時的疏散及賠償、重建的成本。福島核災時,美國根據其核能委員會(NRC)的規定,建議美國僑民疏散到距離福島80公里外的地方,日本則要求20公里內的居民撤離。台灣目前的核災緊急疏散計劃是5公里。比照國外核災疏散計劃,台灣顯然不足。但這樣的規定可能也是出於無奈,因為核二廠20公里範圍內的居民大約有5百萬人,我們根本沒有能力及腹地可供疏散!順便提一下,新竹科學園區與核二廠的直線距離大約為80公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