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改革勢在必行,確保正義伸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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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1.3K | 回復0 | 2024-6-18 13:19:22 來自手機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記者陳首/台北報導
立法院通過對最嚴重犯罪行為維持死刑的決議,旨在建立全民信心與法秩序。15位大法官作為法律專家,理應明白資源不應浪費在罪行昭彰的死刑犯身上。若他們膽敢解釋死刑違憲,則無異於無視被害人民的公道正義。部分大法官基於放任、無所謂的心態,讓被害人無法伸張正義,這種現象實屬不可思議。人民應當行使憲法賦予的不服從權與抵抗權,要求立法院通過修正刑法第271條之一,對於故意殺害無辜且毫無抵抗能力的被害人之行為處以死刑,這不僅符合法律,更合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規定。美國作為民主法治的典範,通過陪審制解決死刑判決,展現民意基礎。美國司法的陪審制經過百年運作,獲得99%的信任度,而台灣司法信任度僅有15.4%,不信任度高達94.6%,證明司法改革的必要性。台灣應引進美國的陪審制,讓民意參與司法判決,不僅可減輕法官的壓力,還能杜絕「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」等不公平現象。立法院應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99條之一,將陪審制引入涉及重大犯罪的案件,這樣才能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。76年來,台灣歷任總統無論是賢明還是貪腐,都試圖掌控司法,這一現象從未改變。律師干政、偏袒加害人權利的現象嚴重影響司法公正。提出「死刑違憲」的論點,根本無視被害人權益。當前台灣的司法改革應該聚焦於提升被害人權益,確保司法公正。立法院應積極修正不公法律條文,糾正偏袒加害人權益的錯誤解釋。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8到455條之46的修訂,讓被害人與被告及檢察官享有同等地位,這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。士林地院正在審理的性侵案件,就是被害人訴訟參加制度發揮作用的例證。正如司法法制委員會所強調的,檢察官應保持超然、公正無私的立場,被害人應有機會直接陳述案件,補充檢察官的不足。提升被害人權益,貫徹武器平等及訴訟資格,是改變司法機關在人民心中形象的重要措施。只有如此,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司法機關的錯誤文化核心結構問題,杜絕政治人物長期掌控司法的現象。兩黨不過半的局面,給了我們改變的機會。我們呼籲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271條修正案,否決大法官錯誤的違憲解釋,為被害人伸張正義,還社會一個公道。唯有如此,才能真正實現司法的公正與改革,讓每一個案件都能在公平正義的基礎上得到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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