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案黃女15日連夜羈押於高雄二監 媒體詢問覺得冤枉嗎 兩度點頭

[複製鏈接]
查看491 | 回復0 | 2021-10-16 18:20:52 來自手機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

記者吳竹軒/高雄報導

涉嫌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、41傷的黃女(黃格格),15日由警方偵訊後,晚間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,因供詞避重就輕,被檢方聲押,高雄地院晚間10點召開聲押庭,法官認為黃女現無收入,日後面臨巨額賠償,恐使被告生逃亡動機,認定她有逃亡之虞,裁定羈押禁見。

雄檢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,經專案小組深入追查,疑似涉案的2人,經承辦檢察官訊問後,認定被告2人均涉刑法第173條第2項失火燒燬住宅、第276條過失致死等之罪嫌,犯罪嫌疑重大,黃女因前後供述矛盾,與現場鑑識之跡證不符,並有逃亡、勾串證人、及滅證之虞,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郭男則經檢察官諭知6萬元交保候傳,另黃姓被告除涉及刑事責任外,本署已著手清查其名下有無財產,以利保全扣押,維護被害人之求償權益。

而法官則認為,黃女面對訊問時,雖否認有過失致死等犯行,但根據檢方掌握到的證據,可認定她涉嫌重大,且她的供詞前、後供述內容不一,更與證人所證不符,有勾串證人之虞,法官考量她現無收入,倘日後面臨巨額賠償,恐使被告生逃亡動機,是有逃亡之虞。

法官審酌黃女所犯造成多人死傷,考量她所為對社會治安危害程度、及個人人身自由利益兩相權衡後,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,爰諭知羈押,並禁止接見通信,
檢方得知法院裁定後,立即請鹽埕警分局派車,連夜將黃格格送往燕巢看守所,

黃女在大批警方戒護下,緩慢步出地檢署,坐上警車前,黃女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,當媒體問她「覺得自己冤枉嗎?」黃女連點兩次頭,但沒有回應媒體追問,便坐上警車離去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立即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