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新會期報到,開議日期待協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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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Chenshou 於 2025-2-3 13:06 編輯

htv 華天新聞網
2025-02-03(週一)12:58
記者 鄭儷絲 報導
立法院新會期將於2月3日和4日進行委員報到,正式開議日期則需朝野協商後確定。
由於本屆立法院中,三大政黨均未取得過半席次,自去年2月1日上任以來,朝野立委間的政治攻防持續激烈,新會期的發展因此備受關注。

根據《憲法》第68條規定,立法院每年有兩個常會期,分別為2月至5月底,以及9月至12月底。
在這些期間,立委需自行集會,開議日期由各黨團協商決定。
會期之間的空檔稱為「休會」,類似於立委的寒暑假,期間他們通常會跑選區、研究政策或處理黨務。

此外,立法院在休會期間,若遇重大事項,得召開臨時會。
《憲法》第69條規定,立法院遇有總統之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時,得開臨時會。
例如,若行政院在休會期間提出覆議案,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。

目前,立法院各會期的委員報到及確切開議日期,均由朝野黨團協商決定。
至於休會日期,則視會期將近尾聲時,由院會議決是否延長會期,以確定立委們是否需要「加班」。
(責任主編/陳   首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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